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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四五樓老舊公寓更新機制案

推動老舊公寓更新機制

  • 委託年期:2009/06/19
  • 委託機關: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利用容積工具與財務工具建立老舊公寓更新之推動機制

辦理目的/緣起

北市四、五樓公寓大多興建於民國50年至70年間,因此大多已屆更新年期,根據建管處提供臺北市民國50~70年興建使用的四、五樓公寓總樓地板面積為29,077,080㎡,估計臺北市至少有超過29萬戶以上的四、五樓公寓住戶,臺北市2008年止住宅使用的總戶數約為84萬戶,四、五樓公寓大部分為住宅使用情形來看,約佔總住宅戶數的34.52%。而這些老舊公寓所衍生出來的問題包括四、五樓公寓違建情形嚴重造成景觀窳陋、結構耐震係數不足、消防設施不完備、無電梯設備空間及巷弄狹窄的情況,因此更新處希望透過研究更新工具與建立推動機制,加速老舊公寓的更新,以達成推動都市更新之都市發展的政策目標

工作內容/項目

1.建立四、五層樓建物之更新重建推動機制,以保障四、五層樓建物現有住戶參與更新之權益,並增加其更新意願,同時達成都市更新與居住品質之目標。
2.協助提出法令修正方向,以及推動四、五層樓建物之更新重建之短、中、長期發展策略和相關配套措施。

2011/10/10
增加相關案例分析評估及試算案作業
2010/03/31
計畫完成
2009/10/31
期中報告完成
2009/09/18
與金融業討論涉及銀行融資座談會
2009/08/20
與市府進行工作會議簡報
2009/06/19
計畫啟動

貢獻

達成合理容積率目標:於公平合理的分配條件下,應篩選目標區域,透過容積工具手段給予較高額容積獎勵(包括都更容獎項目與額度放寬、容積移轉和都市計畫變更等),達成更新單元合理容積率並滿足地主達到更新意願之條件,以利公寓更新之推動。
建立財務輔助平台:公寓更新若在實施者不願進場之下,勢必面臨自辦更新的方式進行,自辦更新推動關鍵因素在於政府財務工具的輔助,其中包括政府對於前期規劃費用的補助、利息補貼、融資信用保證以及直接參與投資等等方式,透過財務工具平台建置,輔助公寓更新的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