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登入
基金會
我們是誰
信念
董事長
創會董事長
董事會
組織
歷史
服務項目
徵才
聯絡我們
資訊公開
計畫案
更新事業
政府計畫
公辦更新
法制研究
其他計畫
成果統計
訊息論壇
媒體報導
政府消息
本會動態
更新論壇
工作報導
國際交流
我們的看法
法規
中央法規
臺北市
新北市
桃園市
臺中市
臺南市
高雄市
其他縣市
活動
公佈欄
如何參與
活動紀錄
都更教室
認識更新
更新程序
熱門主題
都更地圖
他山之石
出版
簡訊
書籍
我要都更
HOME
>
法規
>
解釋函
A-
A
A+
投資抵減法令
發文單位
內政部
發布日期
89年11月13日
發文函號
營署都字第74487號函
重點摘要
公告投資抵減辦法全文2.原投資抵減辦法自89年10月24日訂定(詳左),惟購置機器設備支出認定投資總額並作為計算投資抵減之基礎,都市更新事業難以適用,故財政部於98年4月2日修正此辦法(台財稅字第09804519040號)。
主旨
股份有限公司組織之都市更新機構投資於都市更新地區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說明
一、依據奉交下財政部89年10月24日台財稅第0809457351號函辦理,並檢附上函及其附件影本各乙份。
二、檢送財政部發布之「股份有限公司組織之都市更新機構投資於都市更新地區適用投資抵減辦法」乙份。
分享
主要條文
股份有限公司組織之都市更新事業機構及協助實施者投資於都市更新地區適用投資抵減辦法第1條
股份有限公司組織之都市更新事業機構及協助實施者投資於都市更新地區適用投資抵減辦法第2條
相關條文
會員登入
基金會
我們是誰
信念
董事長
創會董事長
董事會
組織
歷史
服務項目
徵才
聯絡我們
資訊公開
計畫案
更新事業
政府計畫
公辦更新
法制研究
其他計畫
成果統計
訊息論壇
媒體報導
政府消息
本會動態
更新論壇
工作報導
國際交流
我們的看法
法規
中央法規
臺北市
新北市
桃園市
臺中市
臺南市
高雄市
其他縣市
活動
公佈欄
如何參與
活動紀錄
都更教室
認識更新
更新程序
熱門主題
都更地圖
他山之石
出版
簡訊
書籍
我要都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