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登入
基金會
我們是誰
信念
董事長
創會董事長
董事會
組織
歷史
服務項目
徵才
聯絡我們
資訊公開
計畫案
更新事業
政府計畫
公辦更新
法制研究
其他計畫
成果統計
訊息論壇
媒體報導
政府消息
本會動態
更新論壇
工作報導
國際交流
我們的看法
法規
中央法規
臺北市
新北市
桃園市
臺中市
臺南市
高雄市
其他縣市
活動
公佈欄
如何參與
活動紀錄
都更教室
認識更新
更新程序
熱門主題
都更地圖
他山之石
出版
簡訊
書籍
我要都更
HOME
>
法規
>
解釋函
A-
A
A+
所有權人同意書部分重疊之效力及執行
發文單位
內政部
發布日期
97年06月03日
發文函號
台內營字第0970804501號函
重點摘要
未限制同一所有權人重覆出具同意書,至貴府以申請案收件先後作為核算同意書比例之依據,似屬實務執行問題,與民法及行政程序法之規定無涉
主旨
關於申請人依都市更新條例徵求所有權人同意書部分重疊之效力及執行疑義乙案
說明
案經本部營建署函准法務部上開書函復略以,依都市都市更新條例第10條文義觀之,並未限制同一所有權人重覆出具同意書,至貴府以申請案收件先後作為核算同意書比例之依據,似屬實務執行問題,與民法及行政程序法之規定無涉,請本於職權妥處。
分享
主要條文
都市更新條例第22條
相關條文
會員登入
基金會
我們是誰
信念
董事長
創會董事長
董事會
組織
歷史
服務項目
徵才
聯絡我們
資訊公開
計畫案
更新事業
政府計畫
公辦更新
法制研究
其他計畫
成果統計
訊息論壇
媒體報導
政府消息
本會動態
更新論壇
工作報導
國際交流
我們的看法
法規
中央法規
臺北市
新北市
桃園市
臺中市
臺南市
高雄市
其他縣市
活動
公佈欄
如何參與
活動紀錄
都更教室
認識更新
更新程序
熱門主題
都更地圖
他山之石
出版
簡訊
書籍
我要都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