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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補助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計畫作業要點審查申請案件疑義
發文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發布日期
109年08月28日
發文函號
營署更字第1090064094號函
重點摘要
內政部補助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計畫作業要點第8點第2款「建築物住宅使用樓地板面積比例未達三分之二」係指「新建建築物」供商業或其他用途等非住宅使用,因具營利性,在中央預算有限情形下,爰不予補助。
主旨
有關貴府函詢「內政部補助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計畫作業要點」審查申請案件疑義1案
說明
一、復貴府109年8月17日府商都字第1090163614號函。
二、旨揭作業要點第8點係規定不得以本部補助費用補助之申請案件,其中第2款「建築物住宅使用樓地板面積比例未達三分之二」係指「新建建築物」供商業或其他用途等非住宅使用,因具營利性,在中央預算有限情形下,爰不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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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條文
內政部補助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計畫作業要點第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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