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A A+
預算法

中華民國105年11月30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500146941號令修正公布第28 條、第29條條文

21

政府設立之特種基金,除其預算編製程序依本法規定辦理外,其收支保管辦法,由行政院定之,並送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