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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麗池

更新重建期待再現林森繁榮

  • 年  期:預計2021年變更案審議
  • 目前進度:施工
  • 地  址: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337號

本更新案主要特色在於有想改善地籍畸零細碎問題,本案更新單元內公、私有土地夾雜且地籍畸零,並有多戶占有他人之違章建築物,經兆鴻建設多年溝通與協調終取得相關權利人的共識,透過都市更新來有效處理長年以來無法重建之問題,本案核定後因土地所有權人變更,且原擬訂核定之容積獎勵、建築規劃變動調整,故辦理變更本案事業計畫作業。

實施者
兆鴻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更新規劃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建築設計
蕭家福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鑑價機構
其他合作單位
單元範圍
臺北市中山區吉林段四小段603地號等40筆土地
面積(m2)
1,689.69
使用分區
第四種商業區(特)
實施方式
協議合建
更新地區
非位於公劃更新地區,為自行劃定更新單元
2021/07/26
變更臺北市中山區吉林段四小段 603 地號等 40 筆土地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 自辦公聽會

本案事業計畫已於民國 102 年 6 月 18 日經臺北市政府核定,惟本案核定後,因申請容積移轉及建築設計內容調整等原因,致使本案事業計畫內容需辦理變更,遂於民國110年07月26日舉辦變更事業計畫公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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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20
中山區林森北路事業計畫審議通過

中山區林森北路事業計畫已於2013/3/20審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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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1.留設友善人行步道串連商業活動空間
本案在人行步道的規劃上,基地面臨計畫道路及現有巷道側皆提供友善的人行步道,有效串連商業活動空間及供附近民眾通達至公園、學校等公共空間,並有助於防災動線之串連。

2.保留現有巷道供大眾通行
本案基地內之現有巷道(新生北路二段68巷15弄),本案仍於原址留設現有巷道供大眾通行,繼續提供附近民眾南北向交通使用,有效兼顧公共利益。

3.延續商業活動,再現林森繁榮
本案使用分區屬於第四種商業區(特),現況多為低矮建物,僅部分地面層做商業使用,整體土地呈現低度利用,且未符合商業區應有之都市機能。更新重建後,配合周邊環境既有之建築紋理,低樓層設置完整商業使用空間,延續林森北路商圈商業發展。